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,为本科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,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,培养复合型人才,我校决定2024年继续招收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。
一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
2024年首都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
序号 | 招生专业 | 专业代码 | 门类 | 专业类 | 招生计划(人) |
1 | 教育学 | 040101 | 教育学 | 教育学类 | 8 |
2 | 汉语言文学 | 050101 | 文学 | 中国语言文学类 | 14 |
3 | 英语 | 050201 | 文学 | 外国语言文学类 | 8 |
4 | 考古学 | 060103 | 历史学 | 历史学类 | 6 |
5 | 地理信息科学 | 070504 | 理学 | 地理科学类 | 4 |
6 | 心理学 | 071101 | 理学 | 心理学类 | 10 |
7 | 统计学 | 071201 | 理学 | 统计学类 | 10 |
8 |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 080901 | 工学 | 计算机类 | 10 |
9 | 劳动与社会保障 | 120403 | 管理学 | 公共管理类 | 6 |
10 | 旅游管理 | 120901K | 管理学 | 旅游管理类 | 4 |
备注: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的报考人数和生源质量,适量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。
二、报考条件
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:
1.2024年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,不含高考录取时为定向培养学生和乡村教师的师范生。
2.身体健康,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[2003]3号)和《首都师范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》(https://bkzs.cnu.edu.cn/bkzn/zszce/01cd6e1a93fc4e7f95c7f26edb4db0c4.htm)相关要求。
3.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报考,专业志愿不进行调剂。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;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、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。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、本科专业类以教育部公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24版)》为准(见附件)。
三、报名方式
申请人须在2024年6月7日(含)前(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,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报考专业所在院系的电子邮箱(见首都师范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),电子邮件标题为“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人***(姓名)申请材料”,申请材料包括:
申请材料包括:
1. 2024年首都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(见附件,填好内容后打印、学生本人签字、院系盖章签字、扫描成JPG图片文件;提交报名表JPG图片和填好内容的报名表word电子版);
2.身份证正反面照片(JPG图片格式,分别命名为“姓名-身份证-照片面”和“姓名-身份证-国徽面”);
3.户口簿本人页正反面照片(JPG图片格式,分别命名为“姓名-户口页-正面”和“姓名-户口页-背面”);
4.纸质学生本科成绩单扫描件(JPG图片格式,命名为“姓名-成绩单”);
5.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(a.学术活动: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、科研活动、征文比赛、创新创业类比赛等;b.文体活动: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、体育活动;c.社会活动:如志愿者活动、学生社团活动、公益活动等。请附获奖证书、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)。
1-4项材料申请材料必须齐全且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,否则报名无效。
四、审核录取
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录取时,按照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,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;考生总成绩由本科期间成绩单学分绩点(占70%)和专家综合评价(占30%)组成,专家综合评价的成绩由招生院系组织的申请材料评审或面试、笔试等形式确定。
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五、学籍及教学组织
1.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制为二年,最长学习年限为二年,全日制学习,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。
2.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参照普通本科生管理,见《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管理规定(试行)》(首都师大校发〔2017〕85号)。
3.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,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选课。培养过程管理参照普通本科生的管理办法。
4.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课程安排由院系负责,可随普通本科生及辅修专业教学安排进行或者单独组班授课。
六、学历、学位证书
1.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按国家和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。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、学习时间等内容;学位证书上标识“第二学士学位”字样。
2. 在修业年限内,修完规定课程,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,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;修完规定课程,达不到毕业要求的,不再延长学习时间,亦不实行留级制度,可发结业证书。对退学学生,在校学习满一年及以上者,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。
七、就业政策
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。学生如中途退学,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。
八、学费标准和住宿安排
1.学费标准:英语专业每人每学年为6000元,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为5000元。
2.住宿安排:我校不提供住宿,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自行解决住宿。
九、其他
1. 录取到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师范生,须签署延长协议并承诺毕业后继续履行北京市公费师范生协议。
2.录取到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按照《首都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》的要求,按时到校报到。入学报到时,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,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3.新生入校后,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,并进行身体检查。凡不符合招生条件、入学体检要求者以及弄虚作假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4.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。
十、联系方式
1.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
咨询电话:010-68902995
2.首都师范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
招生专业名称 | 招生学院 | 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 电子邮箱 |
教育学 | 教育学院 | 景 莉 | 68902414 | 5627@cnu.edu.cn |
汉语言文学 | 文学院 | 黄翠华 | 68901941 | cnuwxyjxb@163.com |
英语 | 外国语学院 | 果 昊 | 68901942 | 6971@cnu.edu.cn |
考古学 | 历史学院 | 王 涛 | 68903187 | wangtao@cnu.edu.cn |
地理信息科学 |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| 李亚凯 | 68907050 | 6585@cnu.edu.cn |
心理学 | 心理学院 | 胡 夏 | 68907416 | haochonghu@163.com |
统计学 | 数学科学学院 | 朱梅 | 68901381 | 5823@cnu.edu.cn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 信息工程学院 | 吴水平 | 68901046 | 6622@cnu.edu.cn |
劳动与社会保障 | 管理学院 | 张琬萌 | 68907108 | 6950@cnu.edu.cn |
旅游管理 |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| 李亚凯 | 68907050 | 6585@cnu.edu.cn |
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
2024年5月31日
